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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资讯

山东省印发《农药经营″一件事″实施方案》,整合优化农药经营审批流程

发布时间:2025-07-23 16:12:25

近日,山东省农业农村厅、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、山东省大数据局联合印发《农药经营″一件事″实施方案》,以进一步整合优化农药经营审批流程,让农药经营者高效办成″一件事″。


农药经营″一件事″实施方案


一、工作目标
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,坚持因地制宜、鼓励现行,聚焦开设农药经营门店″材料多、环节繁、跑动频″等问题,将营业执照信息核验、农药经营许可(县级权限)新设等关联事项整合为″一件事″,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办理、流程再造、数据共享,实现″一套材料、一窗受理、一网通办″,推动农药经营审批服务标准化、规范化、便利化,助力全省农药经营行业健康发展。


二、事项范畴


农药经营″一件事″以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为基础,集成办理相关服务事项,各市县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动态管理。

1.营业执照信息核验;

2.农药经营许可(县级权限)新设。


三、工作任务


(一)线上线下融合推进

在″爱山东″政务服务平台″高效办成一件事″专区开设″农药经营‘一件事’″主题模块,实现申请、受理、审核、发证全流程″一网通办″;在县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″农药经营‘一件事’″综合受理窗口,整合行政审批、农业农村、市场监管等部门服务资源,实行″一窗受理、集成服务″;具备条件的地区可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延伸服务窗口,提供帮办代办服务。

(二)优化事项办理流程

引导经营主体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″爱山东″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业务,以实现营业执照信息核验。探索″告知承诺制″和″容缺受理″,对非核心材料缺失的,允许经营主体承诺后先行受理、5日内补齐补正;编制标准化服务指南和流程图,明确各环节办理标准,实现″流程可视化、操作标准化″。

(三)强化数据共享应用

依托山东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,实现身份证明、营业执照、经营场所证明等信息实时共享;推广电子证照、电子印章应用,减少纸质材料流转,实现″数据多跑路、群众少跑腿″。


四、职责分工


(一)行政审批部门

负责在线下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农药经营″一件事″综合受理窗口,根据职责分工办理职责范围内的政务服务事项的审批。配合提供职责范围内经营主体登记数据支持,协助核验经营主体营业执照信息。


(二)农业农村部门

根据职责分工办理职责范围内的政务服务事项的审批;提供农药经营政策咨询和技术指导与支持。


(三)市场监督管理部门

配合提供职责范围内经营主体登记数据支持,协助核验经营主体营业执照信息。


(四)大数据部门

市级大数据部门配合业务办理部门在市级″爱山东″政务服务平台″高效办成一件事″专区开设农药经营″一件事″主题模块。省大数据局负责配合省农业农村厅将各市″一件事″链接统一汇总到省级″爱山东″政务服务平台″高效办成一件事″专区。


……


办事指南


一、事项名称

农药经营″一件事″


二、受理条件

本行政区域内合法设立的农药经营主体


三、办理方式及地址

窗口办理: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″高效办成一件事″综合受理窗口进行现场办理。

网上办理:登录″爱山东″政务服务平台″高效办成一件事″专区进行线上办理。


四、设定依据
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

2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》

3.《农药管理条例》

4.《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》


五、一窗受理涉及审批事项

1.营业执照信息核验

2.农药经营许可(县级权限)新设


六、一窗受理涉及审批事项所需材料

1.农药经营″一件事″申请表(1份)

2.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身份证明复印件(1份)

3.经营人员的学历证书或者56学时培训证明等基本情况(1份)

4.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、面积、平面图等说明材料及照片(1份)

5.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产权证或租赁证明(1份)

6.计算机管理系统、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、安全防护、仓储设施清单及照片(1份)

7.有关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(1份)

8.申请材料真实性、合法性声明(1份)


七、办结时限

9个工作日。公示时间、现场核查及问题整改时间不计算在内。


八、办理结果

窗口取件:现场办理领取。

在线查询:登录″爱山东″政务服务平台″高效办成一件事″专区进行查询。

邮寄送达:有条件的县可提供办理结果免费邮递服务。


九、收费标准

各事项办理不收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