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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关种业!这一新规今日起实施

发布时间:2024-06-04 16:39:29

6月1日起,我国粮食领域第一步基础性、统领性法律——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》开始实施。

该法规涉及总则、耕地保护、粮食生产、粮食储备、粮食流通、粮食加工、粮食应急、粮食节约、监督管理、法律责任、附则共十一章。

关于种业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》第十八条指出,国家推进种业振兴,维护种业安全,推动种业高质量发展。国家加强粮食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,建设国家农业种质资源库,健全国家良种繁育体系,推进粮食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管理信息化建设,提升供种保障能力。国家加强植物新品种权保护,支持育种基础性、前沿性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,鼓励粮食作物种子科技创新和产业化应用,支持开展育种联合攻关,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。

第十九条指出,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种子储备制度,主要用于发生灾害时的粮食生产需要及余缺调剂。

在粮食安全保障法实施前夕举办的粮食安全保障法实施座谈会上,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、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鸿忠强调,要全面贯彻实施粮食安全保障法,以高水平法治为国家粮食安全保驾护航。

据了解,为贯彻落实粮食安全保障法要求,有关部门正积极做好法律制度的配套工作,组织制定、清理、修改完善相关法规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。农业农村部围绕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,配合立法机关制定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,修订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;探索建立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机制;推动探索建立粮食产销区横向利益补偿机制,加快完善种业振兴、农资监管、耕地质量等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