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愿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坚持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政治素质好;
(二)拥护本团体的章程;
(三)专门从事农业技术推广与应用的企、事业单位;
(四)专门从事农技教学、科研、推广以及农药、肥料、农机生产、销售的单位;
(五)专门从事农业统防统治的专业合作社;
(六)专门从事农产品加工的企、事业单位;
(七)取得助理研究员、讲师、农艺师、工程师以上的科技工作者及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科技人员;
(八)高等学校毕业,在研究、教学、推广、生产、企事业单位从事涉农技术工作二年以上,并有独立工作能力和一定学术水平者;中等专业学校毕业,或具其他学历,从事涉农技术工作五年以上,有独立工作能力,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技术水平,并有显著成绩者;
(九)热心和积极支持本协会工作,并从事有关本学科工作的领导干部;
(十)专门从事农业生产,且生产规模达到一定程度的农业种植大户、家庭农场主。
会员入会的程序:
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;
(二)经理事会讨论通过;
(三)颁发会员证并公告。
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本团体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参加本团体的活动;
(三)优先获得本团体服务;
(四)优先和优惠取得本会编印的内部资料;
(五)对本团体工作的知情权、建议权和监督权;
(六)退会自由。
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遵守本团体的章程;
(二)执行本团体的决议;
(三)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;
(四)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;
(五)向本团体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(六)按规定缴纳会费。
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,并交回会员证。
会员如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表决通过,可以暂停其会员资格或者予以除名。
会员退会、被暂停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,其在本团体相应的职务、权利、义务自行终止。